錄音

收錄的音樂、音效、現場背景聲音等,在拍完後作為重新配音的素材,必須注意下列問題︰

  1. 歌曲、樂曲都像有節的甘蔗一樣,節奏的快慢和音調高低、音色、音量都有連續性,如果前段有中斷,再接上後段的時候,馬上可以聽出不同。當然如有不同的曲子,更不能半途中直接接上。
  2. 即使是同一曲子,也不能任意切斷縮短,剪接的時候要從音節、節奏、曲勢都相連之處剪接。若從歌曲的中間去掉一段,歌詞的意義也會有問題,可能會剪出「辭不達意」、「牛頭不對馬嘴」的樂曲,讓人覺得很奇怪。
  3. 以上兩種情形,不能直接剪接樂曲,可以用混音器,把前段聲音先淡淡地推出到消失,到下一段音樂再漸漸淡入。
  4. 當畫面有嚴肅的主題進行時,或有旁白,屬於「知性」的內容時,音樂就不是絕對必要。在畫面有「感性」的特質時,像回憶、童心、母愛、禮儀等時機,適當的音樂會產生加倍的情境效果。當我們解釋教學性的技術、學識、做法、觀念或片中正在講解很理智的、很莊重的內容時,背景如有多餘的輕音樂,反而顯得鬆弛無力、不能專心。
  5. 在拍後配音當中,不要以小段動作或小段短鏡頭各配各的音,而是以許多大段落或一場的大部份來配上音樂,因為樂曲通常有頭有尾,剪短了不能聽。
  6. 在混音合成工作中,要把主角的說話聲音或旁白聲作為主音量,而把音樂聲縮小為襯底,除非已沒有對白、旁白的段落,才可以把音樂音量提高。

整體而言,一部片子的旋律,最好是一整套的,就像電視劇有一個主題曲一樣,在專業的影片中,多半都用一個共同的旋律,做不同的演奏法,有快有慢、有高昂有低沈,全片就會有一種特色。也有製作單位先選定首尾的主要旋律,其他用輕柔、不相關也不突出的樂曲來配合影片氣氛的

配音與剪輯

配音與剪接的先後順序有下列情形︰

  1. 先剪好影片畫面的部份,再依情節及內容配上音樂,完成一部作品。通常畫面的各種鏡頭,在剪接時長短不一,不可能連聲音一併剪好,許多短鏡頭可剪接成一大段,才用一大段音樂來配上,可是音樂就不會正好與畫面同長,因此只能把畫面先分段、分場地剪好,再來拍後配音。
  2. 如屬現場活動實況,可以畫面連聲音一起直接剪接,片段的現場環境聲音隨同畫面切斷,沒有大礙。若遇到全段聲音是完整的,但畫面仍需剪短,抽去一部份的畫面時,寧願依照音樂來修正相關畫面,也不要把音樂分開剪斷。儘量在旁白、效果聲音中,保持音量表上在指針最正常飽和狀態,平常勿使背景音樂或效果聲超過旁白的音量。
  3. 有些時候可以先錄音,再剪接畫面,尤其是有教學旁白或音樂母帶(如MTV),等聲音錄好以後,依其節奏和旁白所說的內容,把畫面填進去,此種方法在畫面、旁白、音樂方面的同步感覺最準確,但也要較複雜的分析,事前對於音樂的長度、旁白的撰寫,也都要反過來考慮畫面材料。運用想像很吃力,而編寫技巧也要很高,如果錄音錄得太快太緊,使畫面塞不下去,只好把聲音空出來,等到下一段畫面再繼續放,這樣就不妙了。

造成這種狀況原因,是把文字寫作的方法,用到影視腳本來寫旁白,這樣的寫法,時間、空間很可能混在一句話內,弄得畫面無法趕上,甚至場次紊亂、畫面重複太多。若完全不管影視時空表現的問題,只一味把文字精簡過度,一句話就包含了一切,使畫面跳來跳去,非常不舒服。

這些情形,最常發生在廣告客戶自己寫文案,然後交由攝影公司來拍片,廣告客戶不准別人修改原稿,如此拍出來的片子,會不堪入目,一般人則找不出來錯在那裡

不同的系統應用

包括音效機(EFFECTOR)和音響混音器(AUDIO MIXER)等編輯用的附屬機器在內,不管如何組合製造聲音的系統,一定分成製作簡單的聲音和複雜的聲音二種路線。首要的重點在於拍攝當時現場收錄聲音要不要用。如果只想要背景音樂(BGM),就根本不需要拍後錄音或是音效機、混音器這類附件。如果想在現場收錄聲音上加背景音樂或旁白的話,就需要有混音器和有拍後錄音功能的錄影機。

由音響機器直接收錄的情形

若只要音樂的話,用影像電纜連接放映用的攝錄影機和收錄用的家用機台,聲音電纜直接連接放出音樂的音響器材,就這樣做聲音影像合成。聲音電纜如果接在攝錄影機上,出來的聲音是現場收錄的聲音。

使用音效機和音響混音器的情形

這是應用音響混音器和AV音效機的音響混音功能的方法,一面調整連接著混音器的各來源音量,一面把聲音影像合成收進錄影機裡,但是很難做到完全同時同步的編輯畫面的工作。

拍後錄音的情形

以影像為主,用攝影機和VTR做正規編輯後,再把音樂和旁白追加錄進錄音軌道上的方法。把聲音播放模式調到「混音」,就能聽到現場收錄聲音加上音樂的合成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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